Ⅰ. 正规课程结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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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正规课程成绩评价标准:
正规课程结业标准 table 区分 期中考试(40%) 期末考试(40%) 作业 态度 合计 期中考试 写作1
口语1期末考试 写作2
口语2分数占比 30% 10% 30% 10% 10% 10% 100% - 2. 出席率需达到80%以上。
- 3. 所有课程(语法及会话)的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。
- 4. 晋级至下一级别的课程,需同时满足上述‘2.’与‘ 3.’条件。
- 5. 满足履修条件时(1~5级),颁发结业证明;6级则颁发毕业证。
Ⅱ. 出席率
- 1. 出席率为该学期总课时中出席的百分比。
- 2. 迟到累计4次,视为1次旷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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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下列情况中,提出证明材料时视为出席。
- a. 因疾病或事故的就医及住院(美容目的除外)
- b. 本人的喜事或者直系亲属的丧葬
- c. 学校/政府/外部机关的奖学金学生参与后援机构的相关活动时
- d. 其他自然灾害
Ⅲ. 留级与再登录
- 1. 未达到正规课程结业标准时将无法晋级。对于留级的学生不予颁发结业证明,只颁发成绩单。
- 2. 对于相应学期的出席率未满60%学生,不予受理下学期的再登录申请。
- 3. 对于连续留级3次同一个级数的学生,不予受理下学期的再登录申请。
- 4. 由于上述‘2.’或‘3.’而无法申请再等录的学生,2个学期以后可申请重新入学,并且按照分班考试的结果分配班级。
- 5. 上述‘4.’项不包含被开除学籍的学生。
Ⅳ. 开除学籍
- 1. 若学生无故连续旷课10日以上时,将按照法务部规定上报法务部并开除学籍。届时,该学生的滞留资格也将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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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,成均语学院有权进行开除学籍的处分并永久不再录取该学生。
- a. 妨碍老师正常上课,受到成均语学院警告2次者
- b. 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就业、兼职等不符合语言研修签证目的的资格外活动者
- c. 使用暴力(身体/语言)、服用药物,给其他学生造成心理上或身体上的伤害者
- d. 其他违法大韩民国法律者
*注:本成均语学院学生管理规章解释权归成均语学院。